旅游电子合同怎么签才合法

2017年6月28日,国家旅游局办公室下发通知,从2017年7月开始,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北、云南六省市将率先启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二期工程,包括旅行社资质管理、团队管理、电子合同管理、权限管理四个功能模块。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将分三批陆续启用,在十一“黄金周”前夕,全国监管平台将覆盖全国各级旅游行政机关。


这一消息对旅游行业从业者来说,无疑是一计重磅炸弹。随着互联网 的深入,旅游行业亟待调整策略,创新思维,打开发展局面。此项国家政策的下发除了加大旅游业的监管力度之外,也明确认可了电子合同在旅游行业中的应用,并有效解决了旅行社对于“旅游合同是否受到旅游局认可”、“无法获得旅游局电子合同编码和二维码”、“各地旅游合同模板差异化全国无法通用的”等疑虑和难题,将大大提升旅游行业的签单效率和服务水平。


什么是旅游电子合同?


旅游电子合同是指以通过审核的旅游合同标准格式为内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签署的合同,电子合同可实现在线填写、修改、签署、下载、上传备案、统计管理的全部功能。


统一标准合同模板

《通知》明确提出,全国监管平台已将国家旅游局和工商总局推出的全国旅游示范合同生成为在线合同模板。各地自行制定的旅游示范合同,可在监管平台上传模板,经平台处理后形成“全国旅游示范合同库”。


编码及条形码电子化

以往各地旅游局通常以印发统一纸质合同的方式对合同进行管理,纸质合同上有统一的编码和条形码。《通知》下发后,将通过统一电子编码,实现旅游合同的签署电子化过程。已使用电子合同的旅行社,只要在8月4日前与全国监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统一电子合同编码和二维码,就能构建全国统一的“旅游电子合同库”。通过这种方式,各地的电子合同可以在全国通用,互为认可。


旅游电子合同的优势

一份纸质旅游合同,异地邮寄成本需10-20元不等,邮寄往返需3-5天;而使用电子合同无需邮寄,合同修改、签署、查找、归档、调阅等全程电子化操作,大大节省了快递成本、时间成本及人力成本,也规避了合同遗失、篡改等风险。


旅游电子合同怎么签才合法合规?


旅游电子合同需满足“签署各方经过实名认证”、“具有可靠的电子签名”这两个条件,才具有与纸质旅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电子合同平台没有对游客进行实名认证即可直接签署合同,或没有运用电子签名技术而是单纯的通过“确认”或添加水印图章完成签署,这样的合同其实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在平台选择上,一定要对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鉴别,以保障签署合同的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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