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承包管理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就甲方旗下的 电站长期承包给乙方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洼落电站的生产管理承包给乙方,乙方也自愿承包甲方洼落电站的生产管理任务。

  2、乙方在承包管理期间,不得违反甲方的意愿擅自将洼落电站的生产管理权转包给他人。

  3、乙方在承包管理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调度安排。

  4、乙方在承包管理期间,必须依法对电站的安全生产、人员安排、技术培训等进行认真负责的管理,不得违反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5、乙方在承包期间,对电站的安全生产、乙方管理不善,由乙方负责。

  6、承包工资按发电量计算,即每度电3分计算,按月支付。此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医保费,但不包括维护费。

  7、乙方必须认真作好洼落电站的安全生产,必须服从电力公司的调度命令,不得违规操作。如有违规操作,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8、若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不得将洼落电站承包给他人管理。若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擅自将洼落电站承包给他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9、甲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承包工资及维护费用,若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承包工资及维护费用,所造成的停工停产及其它损失由甲方承担。

  10、地方关系的协调,乙方负责对乡、村、社等地方关系及农民的协调和沟渠的日常维护。其费用已包含在承包工资中,甲方不在另支付。

  11、本协议为长期合法有效协议,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

  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金鼎担保公司备案1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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